乌苏市严格按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三个突出”举措,严把源头关、程序关、质量关,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效。
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源头关”
重点从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后备干部、思政专职教师、专业技术人才、国有及两新企业生产班组等群体中挖掘思想积极、表现优秀的先进分子,分类建立人才后备队伍信息库,积极引导人才有序向党组织靠拢,蓄好后备军“源头活水”。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从入党申请人队伍中,分析研判职业身份、年龄分布、文化水平等结构要素,分类分层从35岁及以下中青年、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统筹性别、族别等综合要素,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激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活力,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龄化、党组织班子后继无人问题。
突出业务提升,严把“程序关”
参照《塔城地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突出实操性方法、解决普遍性问题、化解个性化矛盾,围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梳理1套工作标准清单,建立5个阶段25个步骤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分析汇总各步骤易错风险点74个。加强各基层党(工)委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分领域分批次开展全覆盖党务干部党建基础业务培训,对照“易错清单”互学互查互促,组织知识测试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查看支部手册、党员材料,现场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督办整改,巩固提升培训效果,确保发展流程严谨、标准、规范。
突出审查考察,严把“质量关”
组织基层党委每年开展分析研究会,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并征求公安、统战、综治等部门意见,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挡在门外”。定期开展发展对象材料筛查,组织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法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执纪执法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政治审查,防止“带病入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近亲属入党的,由村党组织逐级报备批准;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标准不高、材料缺失严重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各级党组织出现违反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依规依纪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