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牵住机关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近日,塔城地区制定出台《塔城地直机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三级五岗”职责清单》,划清机关党建“责任田”,对“三级组织”和“五个岗位”抓机关党建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各层级责任的项目化、清单化,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构筑上下大抓党建的联动体系和工作格局,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三级组织”指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五个岗位”指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三级组织”明任务。明确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和党支部“三级组织”35项重点工作任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在地委直属机关工委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领导机关各党支部的工作,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党支部协助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个岗位”定职责。制定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五个岗位”36项具体职责。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领导责任,发挥分工负责、督促推进和示范带动等作用。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履行谋划、组织实施、督导带动引领等责任。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按照分工协助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担负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下一步,地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把抓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关键点,结合业务培训、日常调研服务指导等,帮助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确保机关党建责任定位到岗、细化到人、量化到事,形成逐级负责、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为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地委直属机关工委 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