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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多措并举 育强乡村振兴领头雁

日期:2024-03-14
来源:塔城地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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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托里县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在“选育留”上下功夫,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拓宽渠道“选” 蓄好源头活水

    坚持“三个一批”原则,通过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在村企业务工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一批;从其他村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跨村交流任职一批;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国家公职人员中组织选派一批,先后培养选拔34名致富带头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推荐6名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健全完善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作机制,每村按照4至6名后备力量要求,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动态储备库,实现将人才选出来、培育好、用起来。


多维培养“育” 提升头雁本领

    依托县委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开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村优秀青年培训班等班次,采取专题辅导、课题研讨、案例分析、试讲点评等形式,紧贴农村实际,举办培训班4期130人。常态化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选树乡村振兴示范村5个,担当作为好支书6人次。坚持“送出去”“送上门”相结合,累计选派200余名基层干部赴援疆省市培训、30名高素质农民踏进青岛农业大学再提升,选派1000余名农牧民进县技工学校学技能,以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实践锻炼等方式,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真情关怀“留” 激发干事热情

    落实村干部政治待遇激励保障政策,累计推荐14名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制定印发《托里县村干部队伍“赋能筑堡垒”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专项奖励报酬”方式,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确保村党组织有能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积极为全县442名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有效激发村干部担当作为、勇于奉献工作热情,实现了“在岗有报酬、干好有希望、离任有保障”。

(供稿:中共托里县委组织部 董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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